10月9日,南都N視頻記者從香港特區(qū)政府運輸署獲悉,由10月13日起,獲批準參與“港車北上”的車輛,將無須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。在接獲香港特區(qū)政府運輸署發(fā)出的“電子批準信”后,即可在網(wǎng)上預約出行,或在無須預約的日子直接出行。
車輛可按各指定計劃安排進出的封閉道路。
據(jù)悉,由10月13日起,獲批準參與“港車北上”的車輛將無須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;“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(zhuǎn)乘計劃”和“深圳灣一次性特別配額計劃”下的車輛則由10月20日起實施同樣安排。新安排可進一步便利跨境出行,同時提高效率,預計共惠及超過10萬輛合資格車輛。
上述計劃的申請資格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,有意參與計劃的人士仍須按相關計劃的要求向香港特區(qū)政府運輸署遞交申請,但申請獲批準后車輛將不受指定封閉道路的限制,無須因駛經(jīng)連接邊境管制站的封閉道路而申請許可證。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志,顯示在指定計劃下獲批準的車輛不受道路封閉的限制。
“港車北上”車輛可按指定計劃安排進出的封閉道路包括:介乎順朗路及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;介乎赤鱲角路及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;介乎屯門赤鱲角隧道公路及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。
針對已獲有效許可證的持證人,在生效日期前,須繼續(xù)于車輛擋風玻璃上展示有效的許可證方可出行。在生效日期后,無須于車輛擋風玻璃上展示許可證,仍須繼續(xù)保留有效的許可證及批準信直至到期日,以便當有執(zhí)法人員檢查車輛參與指定計劃的資格時,出示以作證明。
針對新申請或續(xù)期申請,由于參與指定計劃的申請人日后再無須申請許可證,香港特區(qū)政府運輸署只會向成功申請人發(fā)出“電子批準信”以確認其參與資格。申請人可自行下載或列印“電子批準信”,以向執(zhí)法人員在檢查車輛參與指定計劃的資格時作證明。(記者 敖銀雪)